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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卖父房父不知 民事纠纷牵涉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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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廖某想在六安购置一处房产,两年前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上了陈某,陈某自称手上有套位于城南镇的别墅可以出售,房子的所有权人系其父亲,陈父委托她处理房屋。廖某对这套别墅很满意,随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首付106万元,剩余50万元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如今,廖某已住上了这别墅,按揭也是按月还款,但是房屋迟迟未过户闹得他是整夜都睡不好。
按耐不住的廖某在得不到对方的肯定答复后,决意起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廖某将陈父列为案件的第三人,承办法官找到了陈父及陈某,陈父一再强调他并未委托陈某出售房屋,他也是在收到法院通知后才知晓此事,并表示不同意将房屋出售给廖某。双方就此事未达成调解。几天后,陈父以廖某侵占其房屋为由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廖某支付租金,否则立即搬出别墅。廖某见陈父此举,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称陈某诈骗,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

(作者:邵莉莉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