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有人因怀疑乡邻堆放在门口的干柴是从自己的山场上拾取,不仔细进行询问调查,反而直接拳脚相加打伤他人,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月29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斑竹园法庭的法官便巧妙地调解了这起现实版的“智子疑邻”案件。
2016年3月15日中午,金寨县吴家店镇的村民王某发现同村居民李某的家门口突然多了一堆干柴,怀疑是李某从他的山场里捡拾得来,意欲强行拿走木柴,李某便上前解释并阻止,但王某并未听李某辩解,反而对其施以拳脚,打伤了李某的面部和眼部,李某伤愈出院后,就赔偿与王某多次协商无果,于是李某诉诸法院要求处理。7月5日,金寨法院斑竹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查清了原被告双方因生活琐事误会以致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原告李某轻微伤,侵害了其身体健康权的事实。在审理中法官发现,李某和王某不仅是邻里乡亲,更是农村乡俗中常说的隔辈远亲,仅因逞一时之气,所以无法在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案件仍存在很大调处空间。
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7月29日,承办法官待原被告庭后情绪稳定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向王某阐述了私力救济的途径和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指出王某作为年轻晚辈,因一捆干柴便殴打身为女性长辈的李某,实属不该,不仅无法确定干柴的归属,也会影响自己在乡亲中的评价和形象。在法官耐心的劝导说服下,王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八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杨国林 汪超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