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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积极探索与送达同步的民事调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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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8-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开庭传票无法顺利送达、被告人开庭不到庭、法官无法和被告人做必要沟通会加剧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困难。面对这一困局,霍邱县周集法庭变被动为主动,坚持法官登门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积极探索送达与调解同步进行的办案思路,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法律效果。
霍邱县周集法庭辖区面积大,案件多,法官工作繁忙,一直以来,法律文书一般都采用邮寄的送达方式。但当地外出务工人口较多,邮寄的法律文书很多都要靠案件当事人的家人转交。无法及时拿到法律文书,耽误了当事人应诉答辩的时间,很多当事人为躲避起诉,干脆就不按时到庭开庭,造成该庭每年有近30%的案件需要缺席判决。直到采取执行措施时,被执行人还没有见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加大案件调处力度,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016年6月开始,对于大多数被告人地址明确、可能会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周集法庭法官在工作能够兼顾的情况下,均采用亲自登门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一方面利用送达的机会,向被告人及其家人宣传法律,消除被告人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将调解工作做到前面,使得案件在开庭前,甚至送达诉状后就达到调解结案或撤诉的目的。周集法庭这一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95岁吕某起诉两 子赡养纠纷一案,由于法官们登门送达诉状,为吕某儿子分析赡养和遗弃的利害关系,在送达民事诉状的当天,吕某的两个儿子即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达成协议。吕某撤诉,避免了更多的奔波,及时得到了应有的照顾。

(作者:刘祥 编辑:王冰洁)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