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与金融机构的专线对接,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执行人员只需在系统填写文书发送给各银行,便可快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2016年8月16日,金寨县法院南溪法庭依托网络“总对总”冻结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存款6万元。
王某于2012年向李某收购价值约24万元的货物,同年5月支付李某10万元货款,并于2015年向李某出具余款14万元欠条一份。2015年下半年,王某给李某送去价值30000元的货物抵付欠款。余款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始终拒绝支付。2016年4月,李某诉至法院,南溪法庭依法判令王某偿还李某货款11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利用“总对总”系统获得王某有银行存款60000元的线索,由于是下班时间,无法到银行冻结存款,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在获得院机关领导的授权后,执行法官借助“总对总”依法对王某的60000元存款完成冻结。
“总对总”系统开通以来,南溪法庭干警积极学习操作技能,利用该系统获得了大量的执行线索,有力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作者:沈杰 编辑: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