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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老人拒付医药费 为见孙子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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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9-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9月8日,某医药费赔偿纠纷案中,被告倪某某通过舒城县法院主动向原告履行医药费赔偿,法院及时屏蔽倪某某的失信信息,使得其顺利购买车票前往异地探亲。
倪某某与董某某是同村人, 2015年11月双方因琐事大打出手,均受伤。因医药费赔偿问题,两人再次发生口角,村里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两位老人无一愿意让步,矛盾越来越大。2016年4月12日,董某某向舒城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倪某某赔偿医药费3000元。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双方在本案中均有过错,董某某花费医药费1822元,倪某某花费医药费1070元,相互抵消。故判令被告倪某某赔偿原告董某某医药费752元。判决生效后倪某某不愿承担义务,董某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员要求倪某某依法及时支付医药费,经过劝说,倪某某依然不愿意履行,执行人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年9月,倪某某得知远在广州打工的孙子受伤住院,心中牵挂,希望早日赶到孙子身边照顾。当他赶往火车站购票时才发现自己因为失信惩戒而无法买到车票,遂立即主动向董某某支付了752元的医药费,法院及时将倪某某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划除,使得其顺利购得车票。

(作者:俞仲康 编辑:王冰洁)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