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下午,来自内蒙古包头的案件当事人赵某的家人来到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公平公正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赠予该院民三庭,再三感谢法官们的公正判决。
案件当事人赵某在2011年时参与霍邱某工程施工,2012年工程结束一直未领取到工程款,多方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经法院调查,赵某确实参与了上述工程的施工,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过合议庭认真评议,通过工程量签证单确定赵某工程量,并确定了工程款的给付主体,最终为赵某争取到应得的款项。
经了解,赵某的家人之前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要表示感谢均被承办法官婉言拒绝,当天他们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从内蒙古赶来正是为了向市法院表示感谢。赵某的母亲说,“我们从未见过这么高效、便捷的司法,让我们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我们不知道如何表达感激之情,所以今天我们送来锦旗表示我们的感谢。”
(作者:魏晶晶 编辑: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