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你们真的在中秋节前将执行款为我要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只是说说,现在“老赖”给了钱,这个中秋节我心里宽慰多了。”申请人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自2013年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许多民间借贷案件,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一些案件标的额较大,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难以变现等原因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2016年8月至9月间,舒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执行环节中房产拍卖等程序顺利实施,努力与被执行人沟通,使其积极配合房产拍卖,主动腾空房屋,减少房屋拍卖阻力。由于一些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过大,双方当事人往往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少数被执行人以经济不景气,缺乏流动资金为由,拖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了让申请人过个舒心的中秋节,法院的执行法官以“别人送月饼,我送执行款;别人送情义,我送公正”为目标,积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想尽各种方法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被执行人先以情理入手,敦促其积极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不愿自觉履行义务,则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先后有多名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一些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9月14日,执行法官及时将执行款支付给多名申请人,保护了他们的权益。
(作者:俞仲康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