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水平,近日,市法院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办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分案移送审查起诉、分案起诉和分案审理的原则办理。分案办理的案件,应当按照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形成两个案号,分卷装订案件材料,分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意见》明确,在市一级建立公检法三家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
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刑事案件实行分案办理,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机制。长期以来,由于分案办理机制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导致少年审判程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庭教育功能弱化。分案办理是集中管辖的基础,目前,六安城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已经实现集中管辖,《意见》的出台必将有利于破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题,更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作者:武学谦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