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通知家人将6万元借款归还了申请执行人吴某。
徐某因欠吴某6万元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徐某偿还吴某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徐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不仅堂堂正正的做起了“老赖”,还扬言要打吴某。法官找到徐某后,多次向徐某释法明理,徐某仍然没有听进去。无奈,法官依法对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就在徐某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徐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真的触犯了法律,主动履行义务,免于被拘留。
(作者:侯威亚 编辑: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