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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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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法院不断加强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规范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司辅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审核与咨询等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细则、明令考核,加强对司法辅助工作的管理。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契机,明确司法人员的技术法官定位,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能与工作范围开展具体工作。
强化技能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从社会专业机构中选择转接辅助人,加强对司法技术辅助人员的培训,注重其是技术咨询、审核工作业务技能精通的人才,充分发挥好司辅人员对审执工作的辅助作用也能将诉讼制度和技术含量很高的司法鉴定制度有机地联系起来,切实发挥监督监管的作用,适应审执工作的实践需求。
制定机构名册,提升工作质效。在对各个专业机构的资质等级、执业信誉、成立年限、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业绩及廉洁记录等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择优选取73家专业机构作为市法院对外委托的备选专业机构,并经院党组研究通过,报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准,目前正在印制专业机构名册。经过筛选后的专业机构,将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有质量的完成法院的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辅助工作,提高工作质效,更好地服务审判和执行工作。
建立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在法院《名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鉴定机构的准入标准、明确准入鉴定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对鉴定机构的考评制度,以“鉴定类别、鉴定人资质、鉴定质量及鉴定时限、回避制度、鉴定文书写作、鉴定人员培训、鉴定人出庭表现”为主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准入《名册》的参考。对违反鉴定程序的机构和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防止其出现违规行为而影响审判的工作与效率,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丁瑞祥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