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多措并举,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审务督查力度,强化纪律作风整顿,积极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一是创新方式,协作督查取长补短。组织本院及3个县区法院8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省高院第一协作组跨区审务督察工作。一年来,根据计划安排,完成了对合肥中院辖区2个县区法院日常审务督察1次,对淮南中院辖区2个基层法院的“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活动开展1次专项审务督查,并积极配合第一协作组对我院及辖区4个县区法院开展日常审务督察和专项审务督察工作。协作组督察模式的创新,整合了工作力量,进一步化解了“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同时,通过在互查中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寻找差距、取长补短,拓宽了工作思路,审务督察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二是夯实基础,日常督查贯穿始终。为确保日常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法院做到“三督查”:一是狠抓作风纪律日常督察。每月组织一至两次日常督查,着力查找和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组织本院机关作风纪律监督检查24次,查纠整改5类35个问题;二是围绕“窗口”服务突击督察。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手段,通过信息化指挥中心随机抽查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岗服务和法官庭审活动12次,着力查纠不按规定着装、庭审秩序不规范等问题8次,责令4名干警做检查,以巩固诉讼服务中心和庭审规范化建设成果;三是紧盯举报案件重点督察。把群众监督举报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基层法院、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督察重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今年,对8起举报件进行了初核,对群众反映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组织约谈。转县区法院初核案件15件,对1名违反办案纪律的干警予以警告处分。
三是把握重点,专项督查有的放矢。专项审务督察是针对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所展开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适时选择若干项目,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提升”专项督察。3至6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对全市25个基层人民法庭开展30次明察暗访,查纠5类79个问题,通报曝光2个问题突出的人民法庭,并于四季度对基层人民法庭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 “回头看”督察,进一步巩固专项督查成果。二是开展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专项督查。4月至5月上旬,采取随机抽查、跟踪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市25个基层人民法庭共50件案件是否同步落实廉政监督卡的发放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及时纠正5个基层人民法庭落实廉政监督卡发放不力问题,法官的办案作风、廉洁办案意识得到不断增强。三是开展“酒桌办公”专项督察。7月份,为扎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对院机关和7个县区法院落实从严整治“酒桌办公”活动展开督察。通过督察,两级法院干警能够严肃工作纪律,摒弃“酒桌办公”陋习,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作者:陈昌薇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