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千里奔波,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方某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方某次日通过家人主动缴纳了欠款,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4年9月23日,李某起诉安徽省某建筑公司供销合同纠纷一案在霍邱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安徽省某建筑公司给付李某货款20.7万元。判决生效后,安徽省某建筑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刻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被执行公司依旧无动于衷。在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法人及负责人约谈无果之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该公司法人方某实施拘留措施。
2016年12月15日一大早,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电话,得知方某正在合肥某地办事,执行法官当即驱车前往合肥。在到达合肥后,方某似乎发现有人跟踪,竟然驾车在合肥高架上绕起了圈子,执行法官多次失去方某的踪迹,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依旧循着方某的行驶方向进行追踪。在合肥高架上饶了半天之后,执行法官终于又在合肥桐城路上找到正在停车休息的方某,此时天色已暗,执行法官并没有停车休整,而是立即对方某实施了拘留措施,拘留成功后,执行法官又连夜赶回了霍邱。
望着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方某一时惊愕不已,在反应过来之后,方某放弃了心中的抵抗,主动要求偿还欠款,在被拘的第二天,方某的家人就将欠款一分不少的交到了法院,一日一夜的辛苦终于没有白费,案件也终于圆满执结。
(作者:刘树何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