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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交友变诈骗 恋爱不成敲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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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网上交友不慎,引起的恶劣刑事案件。最终,被告人赵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经查:2013年,被告人赵某某隐瞒其未离婚的事实,通过QQ认识林某某,由网上聊天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至2014年间,赵某某虚构做生意缺资金、父亲生病、到赌场放高利贷等事实,先后十四次从林某某处骗取现金共计131000元。在此期间,林某某多次提出分手,赵某某又以要杀林某某、举报林某某等方式威胁,并拒绝分手。后被告人赵某某继续向林某某借钱遭到拒绝,便以要伤害林某某及其家人、破坏其名声等方式威胁,先后三次从林某某处索取钱财48700元。此后林某某再次提出分手,赵某某以要去纪委和林某某领导处举报相威胁,又向林某某索要10万元分手费,后林某某报警以致案发。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又以威胁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在案发后归还了被害人全部钱款,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郭洪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