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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行政庭荣获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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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19 16:53:00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通报,对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2016年度)情况予以通报,市法院(2015)六行初字第00013号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张西湖、刘莹洁、许庆祝、牛婧)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了第四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市法院行政庭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涌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行政审判实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拟定指导性调研提纲,并安排专人具体指导论文、案例及裁判文书撰写,为推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崔世敏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