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10点,在接到舒城县杭埠派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后,霍山县法院干警连夜赶至现场,6小时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霍山县农民工翁某在县里一装潢经营部从事油漆工作,截止2016年2月1日,该经营部共拖欠翁某工资款28400元。2016年4月,翁某将该经营部及其负责人陈某诉至霍山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直至还款期满之时,陈某仍拒绝还款。最终,翁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仅偿还1万余元,随即便东躲西藏。
1月18日晚,舒城县杭埠派出所的民警们从网上信息系统查到陈某在镇上一宾馆开了房间。然而,当民警与霍山法院干警赶至现场时却未发现陈某。苦等2小时后,在外喝酒的陈某终于归来,随即被带往当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内,面对拘留,陈某立即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陈某去附近银行取钱,还清剩余欠款。而此时已经是次日凌晨4点,距接到消息仅6小时。
(作者:藏启曼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