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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小年送去救助金 司法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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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24 15:53:00 打印 字号: | |

农历腊月二十三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百里到位于上土市镇某村的申请执行人戚某家里,为其送去司法救助金。

2015年5月,戚某骑摩托车途中,因对向车辆的乘客何某扔出的空酒瓶,导致戚某连人带车摔倒,跌入路里排水沟内。经鉴定,戚某构成二级伤残。案经法院判决,被告何某共赔偿戚某各项损失5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何某还是学生,无还款能力,其父母长年在外务工,家庭也无赔偿能力。而戚某的家庭也较贫困,无力负担高昂的医疗费。为此,霍山法院积极为戚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在农历小年当天,由执行法官将救助金送到戚某家中。

日前,霍山法院为2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均已到位,并陆续发放到位。


(作者:周娟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