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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前调解化恩怨 被告当庭交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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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04 16:43:0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2月3日,新年上班第一天,霍山县法院西城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调解中,黄某一边将2万元现金交给李某,一边对李某说抱歉;李某则在收取现金的同时也对黄某说对不起,当初不该把黄某告上法庭。看到这一幕,承办法官感到欣慰。

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系朋友关系,李某从事瓦匠装修工作。2015年6月黄某找到李某,将家中装修承包给李某。年底双方结算,黄某给付了2万元,下欠3万元装修款,由黄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并承诺2016年年中付清。期满后李某多次催款无果被迫起诉但因黄某外出务工无法联系而撤诉。

今年年底,李某见黄某已回家过年,再次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知道双方闹得很僵。李某认为黄某不够朋友,说话不算话;黄某和其母亲则认为李某不给面子,过年了还把其告上法庭,不想把钱款给李某。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找到了症结所在,说服了黄某的母亲,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黄某当庭交付现金2万元,李某自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作者:赵宇飞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