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在于沟通。巡回审判拥有覆盖面广泛、审判方式高效便民、贴近群众的特点,也是沟通民意的重要方式。
“巡回审判的意义,除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联系群众、沟通民意、普法宣传等重要作用。”祝远高是舒城县法院千人桥人民法庭的庭长,长期“战斗”在基层审判一线的他,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尤为深刻。
2016年2月,市法院为舒城县法院的千人桥、晓天、杭埠3个派出法庭配备移动科技法庭信息包,便于基层法官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这套信息化设备被形象地称为“背包法庭”,由一个一体式拉杆箱、一个多功能拉杆背包及一个法徽包组成。
河棚、晓天两个人民法庭依山而建,山区即是辖区,一年中有近一半时间巡回审判。爬山是两个法庭12名干警经常“操练”的功夫活儿,遇到雨雪天气,山路泥泞,一去一回就是一天。
“每次巡回,不管路多远,我们都会把一个像样的法庭搬到群众面前。”河棚法庭副庭长李红丽笑着对我们说,“用借来的破旧桌椅拼出巡回法庭,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们的法庭能装起来带着走。”
李红丽说的“能装起来的法庭”就是市法院为全市法庭统一配置的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
“今天有一个相邻权纠纷的案子,我们去村里开庭,一起去吧。”李红丽邀请作者一同巡回。
装载着巡回审判设备的车一路颠簸开到村口,李红丽和书记员、法警带上“背包法庭”,有提、有拉、有挎,3个人沿着一条只有十几公分宽的山路步行约20分钟,走进一个不大的院落,这里就是开庭的场地。
三个来自法庭的年轻人开始布置起来,不到二十分钟的功夫,巡回审判条幅下面已经齐整的摆放好了审判桌子、笔记本电脑、多功能打印机、网络输出设备、摄像头、三脚架、录音笔、法槌和底座。这时,几十名群众聚拢在这简单而又不失威严的临时法庭周围。
庐镇乡小街村的村民们从没打过官司,今天是第一次旁听庭审,“我觉得法庭就是这个样的,法官坐在国徽下面,给老百姓说和纠纷。”一旁的群众低声议论着。
上午9点,随着法槌一声清响,这起相邻权纠纷案开庭审理。
案情并不复杂。刘某和汪某相邻而居,因为汪某盖房擅自拓宽门口的小道,刘某认为自家与路相邻的山地被占用,要求汪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几经争吵,矛盾越发累积。村委会和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多次主持调解,但因双方结怨太深,均未成功。2016年9月份,刘某起诉到法院,想让法官“做个了断”。
庭审进行得并不顺利,原、被告双方的意见针锋相对,互相指责对方说谎。
李红丽法官有条不紊地主持着庭审,不时用方言劝解双方“和气生财”。庭审结束后,李红丽在“背对背”调解中觉察到被告和解的意思,她提出到争议现场解决纠纷,得到双方响应。
在勘查土地界址时,李红丽反复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并讲起精心准备的几个中华传统礼让美德故事,在几个回合“拉锯”后,终于促成妥协。
回到庭审现场,书记员很快制作出调解书,当场打印,当场送达,刘、汪二人俩心平气和地签收了调解书。刚才还气冲云霄的刘某汪某同时感谢法官,“把我们的关系说和了”。
在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时,李红丽微笑着说,每一次巡回审判就是一次现场普法的过程,把法庭搬进大山,当场解决当事人的纠纷,百姓信服。
(作者:何流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