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第二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评选结果,六安市霍邱县城郊法庭副庭长叶丙华获“百姓心中的好法官”荣誉称号,霍山县下符桥法庭副庭长柯东升获提名奖。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安徽出版集团联合举办,全省各级法院上报了32名候选人。活动分群众投票和评委会打分相结合,最终评选出10名“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叶丙华法官坚守基层司法工作岗位,扎根乡土30年,用坚持不懈的精神诠释基层法官的敬业奉献,用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爱戴和赞誉。在爱人意外去世的打击下,她没有消沉,而是以羸弱的身躯承担起家庭的重任,仍积极投身到工作当中;在病痛缠身时,依然不愿休息,而是始终坚守岗位,奋战在审判执行的一线。叶丙华办理各类民事、商事、执行案件达数千件,化解平息了无数纠纷,她办理的案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口服心服,主审的各类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缠访闹访。正是由于辛勤耕耘,她先后多次受到市、县法院的各类表彰奖励,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个人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六安市中院记三等功表彰。
柯东升法官1988年进入霍山县人民法院,被分在山区派出法庭,这一“派出”就是28年。28年来,柯东升先后在漫水河、大化坪、下符桥等基层法庭工作,先后审结各类案件2000多件,无一差错。在断案中,他以理服人,入农户、走田头、进工棚,亲力亲为查清案件事实;在审判中,他坚守公正,要求自己办的案件不仅能经受住法律的考验,更禁得起良心的拷问;在执行中,他抓准时机,严格把控住春节等执行案件的“黄金时期”,四处奔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柯东升就是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没有轰轰烈烈的丰功伟绩,有的是一次次耐心的调解和一个个公正的判决。他用琐事里的春风化雨,赢得了乡亲们的信任,成为四里八乡交口称赞的“平民法官”,乡亲们遇到了纠纷总会说“有事找老柯”。最可贵的是他的工作激情和一丝不苟的负责态度,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竭心尽力,问心无愧,真正做到28年如一日。由于他的品性好、付出多、口碑佳,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办案能手”称号,多次受到省高院、市中院和县法院的表彰。
(作者:秦瑶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