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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订票受阻 及时履行恢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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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4 16:11:31 打印 字号: | |

杨某出差订票,却发现出票失败,被“温馨提示”已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列车,这才想起有一笔借款未履行。2017年4月7日,失信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从失信被执行名单库上撤销。

杨某于2012年向王某借款30000元用于经营,借款到期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未予归还。2014年4月份原告王某起诉至舒城法院,要求杨某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杨某无果,后得知杨某去了外地,由于无法找到杨某,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之后执行法官将杨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今年3月份,杨某出差订票,才发现自己已进入黑名单,由于被限制,对生活产生种种不便,杨某赶紧联系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杨某向执行法官表示当初并不是想赖帐,只是这钱并不是他用的,感觉种种委屈,所以一直未予履行,没想到造成这么麻烦的后果,现在及时履行了,感觉一身轻松,希望法官及时解除他的失信状态。

舒城县法院将4000余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消费、投资、出行等受到限制和惩戒,促使失信人员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截止今年已有几百人迫于黑名单的压力,积极进行了履行,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方芳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