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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载于安徽法制报——霍山法院首例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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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5-09 12:39:00 打印 字号: | |

2017-05-09 16:18:06 来源:法治安徽网

4月1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经文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据悉,这是霍山法院“专家辅助人出庭”第一人。

原告安徽某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光源产品企业。2015年4月,因生产的直管灯灯光发黄,导致产品陆续被投诉或退货。原告认为此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因为使用了被告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堵头胶造成的,遂向霍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案件审理中,对灯光发黄与使用被告生产的堵头胶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司法鉴定,但鉴定意见仍不足以查清案件事实。鉴于争议的焦点极其专业化,经被告申请,法院准许了具有专门知识的王经文教授出庭。庭审中,王经文教授对鉴定意见进行了质证,并对专业问题提出了意见,为法院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据介绍,随着纠纷中专业化、技术化因素的增多,一些代理律师并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所以,让相关专家及技术者参加诉讼就显得尤为必要。为此,我国民诉法新增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相关规定,其可代表当事人对专业问题进行陈述,从而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参考依据。


(胡厚进 记者 唐欢)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