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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省高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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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29 11:49:07 打印 字号: | |

在金寨召开的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六安市行政审判工作获省高院表彰。市法院行政庭、金寨县法院行政庭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舒城县法院、霍邱县法院共2个个人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会上同时对2015年-2016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受表彰情况进行通报,市法院张西湖撰写的《君宁机械厂诉六安市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2015年度)案例类三等奖、市法院(2015)六行初字第00013号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第四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2016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市法院刘莹洁撰写的《王永义诉霍山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2016年度百篇优秀案例行政类优秀奖、市法院朱思荣、刘莹洁、崔世敏撰写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征迁类行政案件调研报告》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第四届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金寨县法院(2014)金行初字第11号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第三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2015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金寨县法院行政庭杨萍撰写的《金寨县梅山红都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金寨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2016年度百篇优秀案例行政类三等奖。

会后,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县、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审判相关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法院行政庭决定于6月30日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调度会。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将在省高院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锐意进取,不断开拓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法治六安建设和六安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崔世敏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