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统一裁判尺度。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在审判委员会指导下,为独任庭和合议庭就审理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的工作机制。舒城法院根据需要分别设立了刑事案件、家事审判、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交通事故赔偿、行政案件、房地产案件、破产案件、执行案件共8个专业法官会议,每个专业法官会议成员为5-7人。
《规则》规定,独任庭、合议庭认为所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关联案件审理需要统一裁判尺寸、妥善处理的,或者合议庭内部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可按程序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
专业法官会议主任由副院长等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应审判领域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优秀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作出的会议意见是独任庭和合议庭的重要参考,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不能形成会议意见或会议意见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作者:郑青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