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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开锁住进别人家 非法侵入住宅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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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7-21 09:02:28 打印 字号: | |

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产生矛盾的,往往出现当事人为达到目的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来威胁别人,强迫他人解决问题,如果达到了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程度,就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日前,裕安区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被告人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7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以房屋产权纠纷为由,未经许可,擅自找人打开王某位于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的住宅门锁,进入室内将王某及家人的衣服、照片等物品清出住宅,一直居住至2016年11月20日,被公安机关带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未经许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安宁和居住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亲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民事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依法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作者:张乐阳 编辑:秦瑶)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