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案款收取、保管、支付等环节,确保依法收取、支付执行案款,霍山县人民法院与开设执行款专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城郊营业所)沟通协商建立了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于2017年7月27日开始使用,8月1日通过该系统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案款。
此次,利用银行提供的平台,启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给主账户下开设子账户。执行立案时,立案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被执行人该唯一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干警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号,通过系统核对即可实现案款、案号的一一对应。
此系统可有效解决款项不对应、执行款滞留、不明案款长期沉淀等问题。与此同时,对案款进、转、出的记录实行全程自动保存机制,随时查阅随时掌控案款的进出动态,实现案款的动态化管理,省去了繁琐的核对与流转等诸多环节,确保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了执行效率,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使监督在“阳光下”进行,推动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
(作者:王蔓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