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切实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积极响应员额内院领导亲自办案、办疑难案的要求,8月3日上午9点,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波到霍山县衡山镇,在衡山镇政府主审一起民事申请再审听证案件,同步开展微博庭审直播,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司法公开。
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申请人黄某某是一名退休教师,家住霍山县衡山镇,今年已经73岁。2012年2月1日,黄某某与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发生纠纷,认为其在2011年7月21日仅取走了3100元存款,而非银行存折上打印的8100元,要求银行赔偿其剩余的5000元。双方争执不下,黄某某即向法院提起储蓄存款合同之诉,将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与为其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李某一起告上法庭。案件经霍山县法院一审、市法院二审,最终判决驳回黄某某的诉讼请求。黄某某不服该生效判决,又向市法院递提出了再审申请。
案件承办人徐波第一时间进行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申请人黄某某已经70多岁后,考虑到听证时适逢三伏,温度较高,当即决定带领合议庭赴霍山县衡山镇举行听证,并邀请社区、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同时,主动接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做到司法为民便民。
2017年8月3日上午9点,审判长徐波宣布听证正式开始,在法庭的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充分阐述各自观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层层推进。庭审结束后,徐波又就该案件向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旁听群众的法治意识。市法院官方新浪微博对此次听证过程及普法宣传进行全程直播,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庭审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以实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作者:李文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