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清晨,暴雨如注。市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雷霆行动”,对辖区内舒城县万佛湖镇一处宾馆开展强制清场腾房行动。市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5人,警车4辆,当地舒城县法院亦增援12名执行干警,派出所出警2名民警予以协助,公证机关3名公证员现场进行公证,最终完成6000多平方米宾馆及附属建筑的强制清场,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失信“老赖”的嚣张气焰。
2008年,被执行人舒城万佛湖某公司和其股东张某、阮某夫妇为建设、经营宾馆所需,向舒城某银行贷款,并以公司和张某、阮某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后上述两笔贷款均未能如期归还,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金270万元及利息,该公司和张某、阮某在抵押财产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拍卖无果情况下,2015年5月,法院裁定将流拍的资产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抵归申请人舒城某银行所有,以清偿债务。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当面或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退出房屋及使用的土地,并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其占有人迁出房屋、退出土地,但被执行人至强制执行当日拒不履行。
当天的执行活动部署周密、井然有序,所有人员规范着装、配戴执法记录设备,全程记录执行活动。首先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然后在执行局领导带领下,分成7个工作小组,对需要搬迁物品进行逐一登记,录像,确定存放地,并由当事人、公证员等在场人员签字;接着由各组组织搬运工人实施搬迁,将物品整齐存放到指定地点张贴封条,移交申请执行人保管;最后全体人员有序撤离现场。
当天的执行活动被执行人经通知没有到现场,但有一名中年妇女声称被执行人借了她10万元没有归还,企图闯进现场阻碍搬迁。经执行干警和派出所民警耐心劝导,释法解疑后,这名妇女自行离开,没有对执行造成防碍。
由于天气欠佳、现场物品较多,执行干警个个身上雨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但仍然干劲十足。最终,经过全体人员5个小时严谨细致的工作,市法院组织的这场难度极大的“雷霆行动”专项清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这场行动也正告那些“老赖”们,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法律的强制力将在更多的强制执行活动中得以彰显。
(作者:黄德掌 窦祖超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