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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赴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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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8-15 09:07:03 打印 字号: | |

8月10日,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有春带队的学习考察组前往河南信阳中院调研交流打击拒执罪工作,在信阳中院举行了执行工作交流座谈会。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明、信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山县法院、潢川县法院、光山县法院负责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执行局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张有春表示,六安市和信阳市同属大别山革命老区,一衣带水,经济交往和人口流动频繁,经济社会发展有许多相似之处。六安中院和信阳中院都是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司法协作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许多共性问题,希望借此机会能够学习先进经验、相互交流、沟通互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信阳中院执行局介绍了信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罗山县法院、潢川县法院、光山法院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打击拒执罪的做法。

会上,王玉明介绍了信阳深厚的文化传统、革命历史、信阳法院队伍情况和执行工作情况,并详述了信阳法院在打击拒执罪方面的工作做法:一是树立“打”的理念。近年来,河南省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拒执工作,把打击拒执罪工作作为第一项考核指标。“打”的有效果,以“打”促执,既促进了案件的执结,又树立了法院的权威和日趋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建立“打”的机制。建立和坚持了领导协调机制、公检法三家联动机制、坚持集中打击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三是畅通“打”的渠道。要坚持公诉、自诉并重,执行与刑庭工作有机衔接和依法精准打击等,确保做到稳准狠。四是做好“打”的宣传。抓好传统媒体,用好现代媒体,突出重点,搞好集中宣传。扩大打击拒执罪的影响,借力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打击拒执罪的良好氛围。五是彰显“打”的效果。通过打击,实现了案件的执结、法律权威的树立、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司法形象的提升。

两地法院还就打击拒执罪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最后,张有春表示,信阳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打击拒执犯罪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实现常态化推进,打击手段精准而严厉,司法实践成果丰富,有力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对六安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并希望信阳法院的领导和同志能够到六安给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进行授课交流,帮助拓宽视野、拓展思路,推动六安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赵明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