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双方携手共度一生的承诺,不应被金钱掌控,但是在金寨县全军乡某村的90后小伙田某为了娶妻,在同村付某的叔子介绍下,2015年农历三月初五,婚前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十多万元作为彩礼送给付某。举行婚礼后,付某却收了钱,不登记,跑了人,田某索要无门,只得提起诉讼。金寨县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后,经过多方询问田某、付某及其家属亲戚朋友,获悉田某和付某虽是一村人,但不曾有过接触。经人介绍,付某迫于家庭父母的催逼,才答应与相识不到半年的田某举行婚礼。经过时间的推移,付某了解到田某家庭十分贫困,还有一个身患重病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为了结婚,已经花光了全部的积蓄,于是付某便不辞而别,不愿意同田某登记结婚,但是彩礼也未返还。而田某为了以后还能娶上媳妇,便诉讼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希望讨回这笔彩礼。由于田某无法证明具体花费多少彩礼钱,而付某只承认8万元的彩礼,法院判决付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8万元。
十天过后,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田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17年1月4日申请执行8万元彩礼,金寨县人民法院古碑法庭立案后,三个月来,付某及其家人均拒不接见承办法官,也不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法院只好冻结付某的银行账号,2017年4月6日,付某主动携带全部彩礼返村归还给田某,案件执结。
(作者:刘铭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