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霍邱县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这是自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发布的首个执行悬赏公告。
霍邱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林甲某、林乙某与闫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因被执行人闫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霍邱县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8月17日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法院找到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如据此有执行标的到位的按到位执行标的额的2%比例另行予以奖励;凡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的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霍邱县法院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霍邱县法院在该院官方门户网站、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后,网友阅读量达6000余次,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有网友留言说“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可以有效震慑老赖,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今年霍邱县法院继率先上线“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建设、成功构建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后采取的又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创新举措。
(作者:王丽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