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的医疗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但仍然有一些人在患病时不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而选择偏方。往往出事之后,才追悔莫及。
2017年1月25日14时许,被害人小六的母亲王某前往小黄家中向小黄购买药丸90粒、药粉30袋,小黄收取现金150元,16时许,小六服下3粒药丸和1袋药粉。次日7时许,王某发现小六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呼吸困难,小六自称夜里胸部开始疼痛。王某随即将小六送往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同日10时20分,小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安徽正源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六是因生前存在过敏反应(不能排除中草药过敏),在原有慢性心力衰竭的基础上,诱发急性心衰,导致心源性休克,心脏性猝死。
经查:被告人小黄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其只是按照长辈留下的药方,购买中草药,经过简单加工自制药丸和药粉,为周边乡镇贫血病患者进行治疗,其并不了解对外出售的药丸和药粉的具体疗效。
2017年4月5日,小黄与死者近亲属达成协议,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小黄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判处;其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案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小黄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作者:潘纪红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