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讯 日前,被执行人在霍邱县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2个星期后,迫于压力主动现身,要求履行法院判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2011年3月,马某向林甲借款8万元,于2012年向林乙借款14万元用于船舶的经营。后因船舶的经营原因,马某从船舶退股。经几方协商,于2014年3月达成协议,由船舶的现在经营者闫某承担这两笔借款及以后的利息,由闫某的妻子曹某承担之前的利息,共计8万余元。后因船舶经营不善,闫某和曹某未能按时履行欠款,林甲和林乙诉至霍邱县法院,法院依据事实作出生效判决,两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霍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询,仅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船舶一艘并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
申请人林乙于8月17日向霍邱县法院申请对闫某进行悬赏执行。同日,法院决定作出《悬赏公告》并通过手机微信等方式向外界公布,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传播,闫某看到霍邱县法院作出的《悬赏公告》,很多朋友都向其了解情况,迫于压力曹某代表闫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申请人要求解决案件。通过几次的协商,曹某与两申请人的欠款及利息和解并完全履行,闫某与林乙的借款和解并完全履行,闫某与林甲的欠款达成和解,并提供担保人,同时两申请人对闫某表示谅解并申请撤销悬赏公告,此案就此解决。
(王丽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