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全市法院决定自今年9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市法院在国庆假日期间分组对各县、区法院上报的重点“涉民生”案件进行协同执行,截止10月8日,在近半个月时间内,两级法院加班加点,并肩作战,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霍邱县法院干警推迟婚期 助力执行
10月1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查扣被执行人车辆
10月6日,霍邱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孙某进行送拘前体检
霍邱县法院统一部署,列出工作台账,制定详细方案,重点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及十九大召开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是集中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活动由执行局及基层法庭干警全体参与,并分成三个实施组,对长集河口片、周集马店片、城郊孟集片三个片区进行执行,对列入台账的案件集中按照预案逐案实施。
仅在两节的8天时间内,该院共出动警车32台次,警力120余人次,司法拘留6人,拘传19人,执结案件11件,执行到位标100余万元,扣押车辆1辆,搜查房屋1处。一名刚入职的女司法警察,婚期本定于今年的10月1日,当她得知专项行动,在与家人商量之后,毅然选择了推迟婚期,助力执行。
金寨县法院十余年民生案件终执结
10月2日,金寨县法院宣布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司法拘留
金寨县法院强势出击,集中人力物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共拘留被执行人3人,将1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执结案件11件,执结标的额达106万元。
10月5日,随着被执行人王某将最后一笔执行案款9万元转入金寨县法院案款账户,该起12年之久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全部执结,申请执行人陈某含着激动的泪水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道出心中的感谢之意。
2004年王某为平整建房场地,雇请了陈某为建房放炮炸山,陈某在向炮眼装药时不慎发生爆炸,导致其双眼球破裂伤,头面部爆炸伤及右手爆炸伤。经市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合计143805元。该案后指定金寨县法院执行,因被执行人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即举家外出,一直杳无音信,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双节期间被执行人回到老家,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控制。在法律的威严下,王某终于在10月5日前将全部案款转入法院账户。
霍山县法院“江浙沪”专项行动扬法威
10月1日,霍山县法院司法拍卖成功成交
霍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走访调查
继“午夜行动”、“假日行动”后,霍山县法院针对在江浙沪一带务工、长期不回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于9月下旬开展了“江浙沪”专项行动,共查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余笔,总计50余万元,冻结被执行人支付宝账号一起,此次活动共结案6件。
继续加大对“老赖”的处罚力度,3人因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9月27日被执行人万某在得知申请人提起自诉后,不仅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万余元,还被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后申请人撤回起诉;10月6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15日。网络拍卖传来捷报,10月1日在淘宝网成功拍卖厂房一处,成交价984万元;10月2日成功拍卖房产一处,成交价81.795万元,近期共结案15件。
双节期间还为6名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办理了20万元的司法救助手续。
舒城县法院不辞劳苦,虽远必执
9月28日,舒城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司法拘留
10月3日,舒城县法院准备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司法拘留
舒城县法院根据统一安排,于上个月底启动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组织力量对涉民生几类重点案件进行清理、集中执行。截止目前,捉拿“老赖”20多人,实施拘留6人,准备移送追究拒执罪1人,执结涉民生类案件14件,化解执行信访案件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0多万元,执行干警行程达10000多公里。切实贯彻了市法院“八个一批”布置与要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高度重视,全面保障全员投入。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落实专门车辆,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两位执行局长带领执行干警靠前指挥,远赴江、浙、鲁数省市,亲自督战、参战,发挥带头作用。全院执行干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不怕疲劳、敢于吃苦。
利用网络信息化,发挥查人找物作用。在“总对总”、“点对点”系统之外,积极通过微信朋友圈、短信等方式,查人找人,送达执行文书。如该院一青年执行法官通过微信查到被执行人王某在朋友圈晒广告,此人欠五位农民工工资,却在江苏如皋市一大市场内开办了装潢公司。得知这一信息,执行局长带领干警火速前往将其拘押回舒,迫使其全部履行,4天时间使得长达一年时间的5件案件一次性全部执行完毕。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救助维稳工作。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两微一网等多种形式扩大执行宣传,展示该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执行局长亲自在电视介绍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及时对少数较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如百神庙镇一被执行人在交通事故已经伤残,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在“两节”期间因失去亲人无生活来源,执行干警积极与当地镇村两级联系,帮助筹措20000元现金,让老人度过一个温暖的节日。
金安区法院用实际行动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
10月7日,市中院执行局到金安区法院协同执行
金安区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金安区法院抓住集中执行的有利时机,选择典型案件,果断出击,安排人员、车辆,规划好路线,集中执行一批“涉民生”案件。
10月1日,国庆假期第一天,金安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兵分两路,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执行行动。通过走访调查,跟踪摸排,终于在寿县三觉镇张岗村找到一直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并对其进行拘传。自本次活动开展以来,共出警11次,拘传被执行人6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7件,有效促进和解案件8件,共执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拉近了群众与司法的距离,树立了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裕安区法院双节集中行动,突击民生案件
10月1日,裕安区法院将被执行人任某司法拘留
裕安区法院冒雨外出执行
国庆、中秋两节假期,裕安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余名,集中人力开展“涉民生”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分成四个执行小组。
10月1日上午8时,第三小组来到被执行人任某的家门口,要求其履行义务。赵某与被执行人任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被执行人任某殴打赵某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脑震荡。法院判决任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25783.42元。然而,半年执行期满后,任某态度消极,回避拖延。经执行法官的劝说,任某依然以经济困难为由,坚持不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任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
同日,第四小组在法警队的配合下,来到被执行人湛某的住所,顺利将被执行人湛某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后果,湛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还款,但是一次性偿还有一定的困难,故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并当场给付欠款12万元。
10月2日,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执行第一小组冒雨奔赴庐江,对被执行人施某进行开展跨区域拘留。被执行人施某承包经营一建材厂,因经营不善,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计25万余元。申请执行后,施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付款,但第一期支付5万元后未再履行和解协议。在对其司法拘留后第二天,施某的家人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并将涉案的10万元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剩余10万元由案外人担保,将于近期付清。
双节期间,裕安区法院执行局连续奋战3天,共计执结案件18件,执行到位175万余元,其中3人在执行震慑下主动履行义务,3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5名老赖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同时张贴了全市打击拒执罪通告200多份。
叶集区法院 “以打促和,严打促结”
叶集区法院积极响应并动员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按照“以打促和,严打促结”的行动宗旨,将有限的执行力量集中,利用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的有利时间段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叶集区法院执行局三个执行小组每天凌晨6时开始统一行动,实行“白+黑”、“5+2”的全天候执行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收到显著成效。该院累计出动警力150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7人,拘留8人,罚款5人,执结案件21件,有效促成执行和解案件6件,共计执行到位标的额150余万元。其中一起涉及拖欠6名农名工工资的集体诉讼案件也因在假期搜寻到被执行人的下落而得到了彻底解决。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组织严密、执行规范、措施得力,有力打击了 “老赖”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促其自觉履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好中秋佳节。
(供稿:各县、区法院执行局 整理:窦祖超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