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两位被告人是夫妻关系,家中也有小孩,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多次为他人鉴别胎儿性别,并辩称为了生计才非法行医,但是这样的理由显然禁不起推敲。
被告人付某、吴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因医学需要,结伙为他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而被告人吴某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仍然为他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多次联系怀孕妇女,被告人付某先后十二次为他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
经审理,被告人付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吴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作者:曾永伟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