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作为安徽唯一、全国少有的我党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一个完整县级机构的一部分,承载的历史和文化厚重灿烂,与悠久博大的皋陶文化一脉相承。裕安区法院以革命法庭旧址布展为载体,将革命法庭的法制历史与红色文化相结合,展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法治追求,教育激励司法后人。
红色基因绽光芒。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设立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形成初期,是六安县苏维埃政府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在整个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属于设立较早的革命法庭之一。从1931年5月至1932年10月,革命法庭伴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而产生,虽然存续时间只有一年五个月,但她使得革命政权结构更加完整、科学、民主,成为皖西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座丰碑。
法治精神显端倪。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在鄂豫皖苏区早期法庭中最具法院属性,是机构最为完整、立法最为完善、制度最为健全的司法机关。机构上,设有申诉登记处、审判委员会、国家公诉处、执法管理处等内设机构,负责地方民事、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审判工作;立法上,制定颁布7部法律法规,内容涵盖土地、劳动、民事、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其中《森林办法》堪称中共环境保护第一法;制度上,全面贯彻鄂豫皖苏区各项审判制度,其中人民陪审、国家公诉制度初见端倪并沿用至今。
旧址布展彰传承。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皖西法治文化,裕安区法院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围绕独山革命法庭的诞生背景、历史丰碑、法庭架构、轨迹流程、法律法规、传承创新等方面对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旧址深化布展内容。自2014年旧址修缮以来,最高院、省、市法院及湖北、云南等省内外兄弟法院先后10余批次到法庭旧址参观指导。在上级法院关心和支持下,裕安区法院积极争取将革命法庭旧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加以建设、管理与保护。
价值内涵育实践。原六安县红色政权和独山革命法庭的建立,标志着六安成为较早建立红色政权和实行法制建设的先行区,激励着成长于这片红色与法治沃土上的裕安区法院不断前行。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裕安区法院视察调研,并对该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裕安法院人将始终秉承革命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坚守法治信仰,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作者:肖扬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