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7年以来,金寨县法院受理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案件呈明显增长趋势,但滥用保全,保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金寨法院认真落实三项举措,最大限度发挥诉讼保全功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审查管理、严格保全流程。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申请人提供的保全财产信息准确,申请保全的金额未超过诉讼标的,并能提供合法担保的,依法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不符合保全条件的,依法向当事人释明原因并不予保全,避免当事人一申请就随意裁定保全的现象。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建立工作台账。为进一步实现财产保全的科学化管理,各审判业务庭常年建立财产保全工作台账,由业务庭书记员负责财产保全工作汇总,每月对财产保全数量、保全金额、保全效果等进行统计分析,对即将届满的财产保全,及时提醒承办法官并向庭长汇报,由庭长督促承办人及时续办查封、扣押、冻结,从而有效杜绝超期查扣冻现象,做到保全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
三是强化审执结合,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保全案件,切实发挥审执结合,对保全过程中发现并掌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和财产状况,及时通报执行法官。对于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涉及执行案件的,及时要求执行信息反馈,从而减少不必要环节,避免重复保全现象,有效实现多起案件一并了结。
(作者:杜超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