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在筹建中,就出现融资困难,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债权人为及时止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筹建中的公司启动破产程序。9月30日,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霍山智科环保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受理的第三起企业破产案件。
破旧立新:僵尸企业走上新生之路
债权人会议从当日9点开始后,破产管理人就针对企业的财产状况、债权申报状况、企业财产管理方案和处置方案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坐在旁听席上的多名债权人全程都在仔细聆听,并在事先拿到的材料上圈圈点点。一个多小时后,针对该企业破产清算方案,在场的债权人进行了表决并通过。“我们公司是申请该企业破产的债权人,因为公司在筹建过程中人去楼空,处于僵尸状态,已经欠下我们本息合计200多万,为了将损失尽量降到最小,我们选择及时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庭后,债权人霍山县安园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张金柱告诉记者。
审判长余立柱介绍,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都比较审慎,会在前期审查中摸排企业的整体状况,初步判断进入清算或者重整、和解的余地。“此案中,我们在审查时发现法定代表人常年在外,筹建停滞,处于僵尸状态,没有重整或和解的余地,可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霍山县属于工业强县,企业众多,该院率先在2004年成立六安全市法院首个破产合议庭。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纠纷处置经验。面对近几年出现的“僵尸”企业,霍山县法院院长桂云峰提出要敢于破旧立新,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将不良资产转变成“干净”资产,指导破产管理人在资产处置中结合招商引资,为企业重新注入生命力。
拯救为上:重整盘活重现企业生机
近年来,由于受经济下行、产能过剩、涉民间借贷等因素影响,企业聚集的霍山县不少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歇业状态。“霍山县法院面对明显增多的破产案件,没有用一纸裁定书决定,而是在审理中注重一企一策,精准化解。 ”在向记者讲述精准化解的具体做法时,桂云峰院长提到了该院成功审结的资产与债务均接近6个亿的安徽少安丝绸集团(以下简称少安丝绸)破产重整案。
作为全省首例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少安丝绸如何起死回生,霍山县县长项跃文感受颇深:“作为六安的三大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少安丝绸经营出现问题,对于当地经济影响是很大的。”因为投资房地产出现资金链断裂,少安丝绸多家关联企业经营也深受影响。当时,少安丝绸主动向霍山县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但是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该企业破产清偿率仅30%,尚存资产多数还存在抵押债权,影响普通债权的兑现,1000多名工人面临生活无着落。
受理此案后,法院在评估时发现企业尚存优质资产,提出了破产重整的大胆设想。因为在新的企业破产法提出重整、和解等程序后,这一概念对于很多企业经营者来说仍是陌生的。在法院向少安丝绸明示,并与犹豫中的抵押债权人进行解释后,少安丝绸的案件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并确定三年的重整期。
经过一年的重整期,目前少安丝绸旗下五家关联企业均通过自营或租赁的形式继续生产经营, 800余名职工在岗,相关业务甚至走出国门。少安丝绸以及关联企业已经呈现“起死回生”的明显状态。
司法护航: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据桂云峰院长介绍,2016年7月20日,霍山县法院与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发文《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决定》,建立“法院是破产程序的主导者,政府是破产事件的协调者和风险处置的组织者”的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该机制提出,把法院当作“生病企业”的医院,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方式,对能救治的企业进行重整、和解,对不能救治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保护职工、债权人和债务人、投资人合法权益。“在这个机制中,法院与政府分工,社会问题交给政府,法院负责法律问题,涉诉信访等问题,政府会主动介入,法院则提供法律咨询、引导。”
“在经济形势下行的特殊情况下,霍山法院勇于担当,积极受理企业破产案件,不仅在近两年里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多达1个亿,还为一些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等方式找到了活路。”说起法院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护航和推动作用,项跃文县长果断“点赞”。
·隆艳本报记者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