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在某武警部队服役的张某,以李某与其谈恋爱并收受数万元财物后拒绝成婚为由,将李某诉至霍邱县法院马店法庭,要求李某返还财物。因是涉军案件,法庭十分重视,经法庭多方调解未果后,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近20000元彩礼款,并将调解情况和判决结果及时反馈张某所在部队。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但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返还义务,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一时没有进展。通过在执行查控系统多次查询,2017年5月,终于查询到李某在六安市某银行有存款,执行干警遂到六安市某银行冻结李某存款数千元。经多方打听,得知李某在六安某大市场经营服装及小型儿童游乐场生意。执行干警遂找到李某向其宣传法律,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李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干警回庭后立即办理强制执行手续,拟对李某实施拘留。李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立即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涉军案件关系到巩固国防和军民团结,为切实维护军队、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霍邱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每年都梳理、统计该类案件受理情况,并要求承办庭汇报审、执结果。对涉军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和执行,是霍邱县法院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赢得了当事人、部队和地方党政领导的一致好评。
(作者:王祖良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