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霍邱县法院公开对戚某等人考试作弊案进行了审理,经霍邱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戚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与驾校教练刘某、袁某约定通过二人介绍学员,向文化程度低无法通过科目一考试的驾校学员提供作弊器材并培训作弊方法,从中获取钱财。其中两位学员在戚某的帮助下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其余考生在宾馆内学习作弊时被公安机关发现。
霍邱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袁某、刘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且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与罚金。
(作者:傅媛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