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来到霍邱县法院,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亲自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刘某与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12日在霍邱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对黄某名下的银行、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黄某经常外出做生意,其行踪不定,案件一时难以执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将黄某移送公安进行临控。11月15日,黄某在合肥入住宾馆后,被当地公安成功控制,随后执行法官连夜赶赴合肥将黄某带回并将其送入拘留所。次日,黄某慑于司法拘留的威力,主动将案款26000元及执行费付清。
刘某被执行法官的执着、尽心尽责的精神打动,在兑付标的款不久后,便送来了这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敬意以及对该院公正司法的感谢。
(作者:刘帅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