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几位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有“人民的好法官”锦旗和鲜花送至舒城县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中公正高效。
舒城县法院在十九大召开以后,积极贯彻党中央“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指示精神,与自身工作相结合,提出“用变化的观点看问题,用创新的理念解决案件”。
舒城某童车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多家供货商货款,另有多笔借款无力偿还,先后被多位债权人申请执行,共涉及八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达150万元。法院经过细致查询,发现该童车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只有机械、厂房可供执行。该公司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只是履行能力不足,希望法院能为企业发展考虑,给予宽限期和减免债务。执行法官认为变卖机械、厂房耗时较长,成本较大,童车公司也将面临破产的局面。从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就业等几个角度综合考虑,法官决定转变执行思路,将公司现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积极为童车公司争取一定的宽限期和部分债务减免。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给予宽限期并减免部分债务,童车公司也因此获得新的生机。
11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将110多万执行款发放给八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结案。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满意,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作者:俞仲康 编辑: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