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艳 白云雷
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院庭长毫无例外全部加入,带头办难案,办精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托地方党委政府,搭建多元化解大格局。六安市法院在规范建设三化年里,紧扣专业化,规范司法责任制改革。
院庭长带头办案
4月25日下午,市中院院长胡志刚主审一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市中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以审判为中心,科学组建审判团队,胡志刚主动加入监督团队,审理难度大、程序复杂的审监庭案件,带头落实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促进全院法官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办案积极性,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在六安市中院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在规范兴院的三年里,六安市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扎实开展员额制改革,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确保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市602名(中院86名)法官,经过统一的“考试+考核”,遴选出首批员额法官316名(中院51名)。去年12月29日,六安市中院首批入额法官在胡志刚院长的带领下,进行入额前的宪法宣誓。随着全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到位,院庭长办案责任制开始落实。所有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审理案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
在成立不久的叶集法院,7名法官纳入员额法官管理。该院建立“庭审亲历”长效机制,院领导带头办案,让院领导回归执法办案一线。2016年,法官员额制实施之前,该院领导承办案件173件,占全院案件的11%。今年以来,全院受理各类案件共2010件,院领导承办1066件,占53.03%。为了优化内部管理机制,该院试行内设机构改革,打破法院传统的组织架构,组建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理党务、政务、政工、调研等综合行政事务,让审判业务部门集中精力专司执法办案业务。通过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纵向管理层级、加大横向管理幅度,有效杜绝了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流转,间接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独立裁判专业把关
在审判团队的组建中,六安两级法院均在原有庭室和审判执行组的基础上,进行了审判资源优化重组,根据各业务庭的案件性质和数量、入额法官的人数和业务专长、审判辅助人员年龄和工作实践等特点,按照一定的比例灵活组建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互促互补,紧密配合的专业化团队。
市中院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思路,由首批入额的51名法官组建起14个审判团队,率先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市中院李传丽法官作为一起贪污、滥用职权案件的主审法官,经过合议庭合议,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之前,由于合议庭对此案的处理存在争议,按照以往的惯例,合议庭会向庭长汇报,要求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案件判决作出决定。此次,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合议庭申请提交给了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该联席会虽然不对案件的判决下结论,但可以提供咨询意见,进行法律研讨,为合议庭成员提供参考性意见。“该案判决的落槌,是审判者真正的自主裁判,同时也让我们在审理案件中更加审慎,对案件负责,对自己负责。”李传丽法官说。
上述案件的审判过程可以说是六安两级法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缩影。在落实“去行政化”改革要求中,六安市法院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签发,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直接签发。同时,建立案件过滤机制,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具体案件的数量,市中院2016年召开审委会41次,讨论案件161件;今年1-11月份,召开审委会46次,讨论案件43件。
为了保障审理者独立负责地裁判,六安市中院组建6个专业法官联席会,由分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资深法官组成,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形成审判业务法律研讨机制。
“审判放权不放任、监督到位不越位”,为了确保审理者独立负责地裁判,六安市法院探索“审判监督+廉政监督”团队模式,创设审判监督团队案件评查新路径。通过审判监督团队监督审判团队,明确发生群众举报、信访、抗诉、申诉、被上级法院改发、再审改发的重点案件,全部进行评查,在此基础上,每月对每名员额法官上月审结的50%以上的已生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做到人人受监督。同时,建立外部监督团队,由检察官、律师、法学学者、其他法院法官等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外部监督团队库,随机选取库内人员组成外部监督评查团队,对审判监督团队进行监督,真正实现“监督无死角”。
霍山县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官专长等,组建民事、刑事、家事等11个专业审判团队,建立2个专业法官联席会。在“放权”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事前、事中、事后”审判监督机制,做好案件质量监督,制定了《霍山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管理办法》,规定评查人在评查案件时未发现问题,该案件以后出现问题,评查人与承办人承担连带责任,并研究制定了《霍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办案规定》,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大幅提升。
2016年4月,叶集法院制定《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审核签发暂行规定》,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限,除法律规定外,院领导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发,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借力推进多元化解
2016年以来,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六安市中院迅速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将诉调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市中院积极邀请司法行政部门、行业调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驻诉调对接中心开展工作,借助多方力量应对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纠纷。
目前,在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设立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法院工作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律师工作室等,充分调动和利用这些专业化、知识化的人才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在六安市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背景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市涉法涉诉信访调处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从市直政法部门离退休的政法干警中聘请了4名涉法涉诉信访专员,进驻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助市直政法部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晴雨表”、“减震器”、“防火墙”作用。
2016年以来,六安市中院围绕诉访分离、诉类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举措加大依法治访力度,来信来访数量较同期均有下降,并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原则进行分类处理,将信访导入法律程序,诉类事项穷尽法律程序,客观上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舒城县法院在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改革中,走出了新路径。该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推动、多方联动、信息支撑、便民利民”的思路和原则,围绕“一个网络、二大平台、三大制度、四项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设立全县大调解委员会,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置于县大调解委员会大格局下统筹谋划。在全县21个乡镇、开发区及所有村(社区)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设立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统一接受大调解委员会调度,形成了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方联动的大调解网络。
舒城县政法委牵头、法院参与,研发《舒城县大调解信息管理软件》,矛盾纠纷通过网上在大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流转,实行节点管理,流程监控,全程留痕,并由大调解委员会实时跟踪督办,统筹协调,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任务清楚,责任明确。连续三年,舒城且法院收案同比增长率不断下降,涉诉信访明显减少,被省高院授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全省法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霍邱县法院结合乡土民情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构建“一带多链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将道交纠纷解决工作列为该院“一院一品”品牌建设项目,确立“集中诉前调解”、“集中依法立案”、“集中依法审理”、“集中依法执行”机制。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辖区各乡镇特邀调委会及其特邀调解员名册,在司法所设立诉调对接服务站,在基层法庭与司法所之间搭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