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通讯员隆艳
安徽省六安市两级法院在“放权+监督+考核”运行机制下,让审判者自主裁判,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据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刚介绍,近年来,六安两级法院按照“去行政化”改革要求,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签发,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直接签发。同时建立案件过滤机制,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具体案件的数量。
据悉,六安中院灵活组建14个审判团队,建立审判业务法律研讨机制,组建6个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六安两级法院建立整套事前、事中、事后审判监督团队化机制,适时调整考核办法,将考核指标细分为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三大类,考核法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