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元旦假期期间,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开展突击行动,上门寻找躲避执行被执行人,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
在执行程某与汪某、六安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汪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程某各项损失382784.7元,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汪某态度消极,回避拖延,拒不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不见汪某来法院处理案件。
此次行动中,执行法官在法警队的配合下,来到被执行人汪某的住所,顺利将其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对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后果,汪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分期偿还赔偿款,并当场支付5000元。
裕安区法院假期突击执行,对一些视法律为儿戏,以身试法的“老赖”动真格,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曾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