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春节后第二个工作日,霍山县法院依法对一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此次节后首拘,彰显了该院执行工作力度不减,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人熊某与被执行人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调解,岳某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2018年2月12日前分两次还清借款共计13万元。岳某逾期未还款。熊某于2017年9月1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23日,执行干警寻找到岳某,岳某与熊某达成协议,承诺于2018年2月15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并出具保证书。岳某再次逾期未履行。
2月23日,执行干警再次奔赴岳某家中,将岳某带回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利害关系。岳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拒不履行,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作者:张涛 周娟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