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胎儿性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有些人却为了一己私利,置法律于不顾,为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案件,并最终以非法行医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某小区一房屋内及吴中区机场附近民房,先后为7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共收取费用2,6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在开庭审理中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多次擅自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及证据不符,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属于坦白,积极退缴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400元,违法所得2,6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作者:刘宝晨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