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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联调促和解 二十年积案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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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0 15:10:43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下午,细雨蒙蒙,市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至霍邱县众兴集镇马林村村委会大院里,在镇村干部支持协助下,成功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和解了一起20年前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旧案,申请人获赔8万元。

事情发生在1997年春季,双方本是相邻而居的亲兄弟,因琐事双方发生吵骂、厮打,冲突中哥哥被弟弟李某殴打后死亡。案发后,市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弟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哥哥的妻子胡某申请法院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李某在狱中服刑,其家中财物早已变卖用于死者的丧葬花费,其妻子则携子女离家出走,唯余三间住房,经法院评估后作价2千元抵债。余款虽法院多次恢复执行,却始终未能执行到位。

此次执行,执行法官首先前往辖区派出所调取了被执行人出狱后的家庭户籍信息,通过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及其配偶的财产线索,果断采取冻结措施控制了部分银行存款,同时调取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通过多次单方接待,执行法官意识到,案件持续了二十年,双方当事人经济条件均不宽裕,彼此间的心理积怨较深,单纯扣划银行存款,无法实现案结事了。遂来到当地,在镇司法所、村两委及居民组队长的共同协调下,对双方释法明理、言明利害,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主动承诺承担赔偿款及利息合计8万元,申请人胡某表示认可,同意案件执毕。

近年来,由于部分被执行人具备了清偿能力,一些沉寂多年的案件重新进入了人民法院执行程序。市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攻坚克难精神,啃掉了一件件执行难案、积案,警示了妄图逃废债务的“老赖”, 彰显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作者:龚江涛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