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霍山县法院执结一起拖欠了10年的货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上海某制药有限公司一次性将27000元货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该院依法将该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撤销。
2008年3月,该公司因欠安徽某特种容器有限公司货款被告上法庭,该院判决该公司给付安徽某特种容器有限公司货款27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上海某制药有限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于2009年1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近期开展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专项行动中,该院将该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被“拉黑”还不到一周时间,“消失”多年的被执行人上海某制药有限公司因从事融资、招标等业务受限,主动履行了给付货款义务。
(作者:杜林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