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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来临 快速讨薪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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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16 15:53:00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申请执行人万某在霍山县法院领到被执行人霍山县某餐馆给付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合计2万余元。霍山法院的执行效率赢得申请人连连称赞。

申请人万某与被执行人霍山县某餐馆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霍山县某餐馆应给付申请人万某工资50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合计2万余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霍山县某餐馆未完全履行义务,申请人万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该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该案被确定为“渉民生”重点攻克案件,执行法官火速出警将霍山县某餐馆的经营者张某传唤到法院,并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张某以工资已支付为由拒绝给付其他款项。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其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完全履行,否则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联系家人将所有款项送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倪晓明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