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下午,霍邱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随着POS机“滴!”的一声响,又一起案件顺利执结完毕,“老赖”刘某旋即被法警放行。
申请执行人姜某系啤酒经营商,与被执行人刘某夫妻俩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霍邱县法院。经法院调解,两被执行人偿还姜某欠款46678元,于2017年2月28日前付清。逾期两被执行人均未还款,姜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采取将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两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双方又于2017年9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逾期却仍未履行义务。
经两次调解均未履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决定加大对两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拟拘留被执行人刘某。同时,在法警执法记录仪的拍摄下,执行法官现场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线索采取了调查取证,发现刘某近期资金流动频繁且数额高低不等,此行为有构成拒执罪之嫌,涉及刑事犯罪。
执行法官告知刘某拒执罪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铁证如山面前刘某主动承认了错误,立即联系其朋友筹钱送至法院,当场刷卡全部履行。
(作者:张文彬 编辑:汪坤)